重庆市北碚区天生桥小学2026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6-05-07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桥小学150
核心提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会会议精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会会议精神以及《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北碚教发〔2026〕53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学校和区教委备案,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2.免试入学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

3.规范公平原则。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统一使用重庆市教委“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二、招生范围

辖区范围:学苑小区(柑子湾1号—9号)、红石村79号—121号、黄树村1号—82号、斑竹村1号—158号、天生路单号1—279号,双号4—214号、天生巷1—75号、皂角堡组1—103号、麦田村9号—231 号。

三、招生对象

1.辖区范围内符合“三对口”要求的,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对口”要求: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父母及适龄儿童户籍为本区外或市外,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居住、就业的,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招生程序

1.子女信息维护

2026年5月6日起,我区开始进行子女信息维护。申请义务教育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2.正式网上报名

2026年5月28日至6月4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前期完成子女信息维护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正式网上报名”阶段,可在报名材料上传页面点击“一键引用”。)

3.网上审核验证

2026年6月18日前,学校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及家长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验证通过的,学校会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入学一件事”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4.结果查询确认

学校录取工作完成后,会及时告知家长,并请家长在2026年7月6日前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5.发放入学通知

2026年7月6日前,学校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6.线下指导网上报名安排

2026年6月6日上午(9:00——12:00),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学校报名处,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线上报名。请分别根据以下情况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原件

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无房产证原件

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北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核查证明原件;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3)其他视同“三对口”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以上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事权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其他所需材料参照(1)(2)条。

(4)辖区内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主页、儿童页、父亲页、母亲页、人口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辖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原件。

租赁房屋: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辖区居住的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与我辖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证明原件(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

(5)在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依据国家、本市、本区的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招生咨询电话:

68231891 15223114855(顾老师)

13996036303(伍老师)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特此通告

北碚区天生桥小学

2026年5月7日

 
关注重庆资讯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渝见好日子"或者“www023086com”),了解更多精彩重庆资讯。
【免责声明】重庆资讯网未标有“来源:重庆资讯网”或“重庆资讯网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或您不希望出现在本站,请联系我们
反对 0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付款方式  |  合作伙伴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会员升级  |  RSS订阅
Google PageRank Checker Copyright © 2011-2026 重庆资讯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ESTOON
安全联盟 不良举报  文明转播  行业协会 360网站安全检测 Valid C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