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教委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金科·集美阳光(一期、二期),荣安·林语春风(A区、B区),金地朗峯,金地领峯,金地锦苑,金地渝悦天域,金地渝悦天城,金地渝悦天境,中航昕晖璟辰,金地艺境雅苑,金地艺境宸苑,金地艺境博苑,联发西城首府。跳磴村,湾塘村,山溪村,石林村,新合村,拱桥村,双河村,沟口村,红胜村,蜂窝坝村,南海村,蓝沁苑社区(跳磴街、石林大道2号、建祥路5号),白沙沱社区(新华正街、新华横街、新华背街、猫儿峡村、新建村500号、南草村),沙沱村5-7社。
(备注:黑色加粗部分为双划片的范围,可自愿选择入读跳磴小学或慧泉小学。)
三、入学条件
(一)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学生入学办法。
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划片入学政策,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一起的,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可视为“三对口”入学条件。确保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二)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1.区内户籍拆迁户子女入学。
按以下两种入学方式:
一是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一次性选择原户口地址所属的片区学校或现安置房所属的片区学校;
二是在租房过渡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非紧张类学校入学。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暂住房租用协议等。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学、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申请。
3.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政策,简化入学手续,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4.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大渡口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由区教委按规定安排入学,稳步有序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就学工作。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将全面取消人才及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就读各学段学校的特殊优待政策。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学校按要求严格落实。
四、报名方式
(一)入学申报。
家长分批次于规定时间,登录网页版“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手机版“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选择“幼升小”入学申报。
1.5月28日—29日,大渡口区户籍类适龄儿童申报。(5月30日结果查询)
2.6月24日-25日,补录阶段。(6月26日结果查询)
(二)注意事项。
家长分批次于规定时间,在申报端“个人中心--我的申请--办件详情”中获取办件的录取情况。同时,点击“入学确认”,确认入学后便可在详情中下载《入学通知书》或在“个人中心--我的子女”点击详情后查看“报到码”。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入学。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咨询电话
(一)招生政策解答:
邱老师:17725051769
邱老师:17830511992
黄老师:17265525250
(二)网上信息填报技术支持:
郑老师:13696489288
(三)新生报名入学通知QQ群:
QQ群号:96773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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