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现将我校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招生服务范围

二、招生对象
凡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未入学,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三对口”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三、招生日程安排


四、资料准备
(一)沙坪坝区户籍(不含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区户籍)适龄儿童需准备下列资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对应的房屋产权证明(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在“渝快办”平台获取的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明、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任选其一)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料复印格式:

《户口簿》复印示例如上,缩印在一张A4纸上

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示例如上,A4纸正反面复印,封面不复印。
五、温馨提醒(敬请认真阅读)
每日22:00至次日8:00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进行系统维护,期间,子女信息维护和网上报名将限制访问,但不影响办件进度查询和入学确认。
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报沙坪坝区教委备案。家长可登录“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下载《重庆市沙坪坝区小学缓学申请书》,填写后将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或近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沙坪坝区教委一楼服务大厅(沙杨路64号)。
2026年沙坪坝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试点推行“长幼随学”惠民政策。沙坪坝区户籍同一家庭两孩(多孩)因多种原因无法在同一公办小学就读的,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出“长幼随学”申请。已于2026年4月申请小学入学学位并审核通过且持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且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沙坪坝区拥有独立产权住房(合法养育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100%不动产权份额),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的,享有“长幼随学”申请资格。2026年学位紧张小学及民转公小学不接受调入。
①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下载填写《沙坪坝区小学入学“长幼随学”申请表》,并于2026年6月8日至6月10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将该表和适龄儿童及其兄(姐)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若系再婚家庭,还需提供与此相关的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沙坪坝区教委一楼服务大厅。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特指已申请学位并通过审核且持有效证件的拥有沙坪坝区独立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下载填写《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长幼随学”申请表》,并于2026年6月30日至7月1日工作时间内将该表和适龄儿童及其兄(姐)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若系再婚家庭,还需提供与此相关的父母《结婚证》)、2026年4月在“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申请学位时上传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沙坪坝区教委一楼服务大厅。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报学位、信息采集、报名入学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在沙坪坝区的入学资格并报告公安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不允许重复申请学籍。未到入学年龄者不能取得学位和学籍。
重庆市沙坪区沙小盛德小学校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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