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7年6月,是我国最年轻的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辖5个中级法院,38个基层法院和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及1个铁路运输法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是重庆市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设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综合处、法官管理处、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裁决处、执行监督处、执行管理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鉴定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宣传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信息技术管理处和法官进修学院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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