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界石分输站至惠科分布式能源输气管道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界石分输站至惠科分布式能源输气管道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规模:新建输气管道约5.95千米,其中界石—腾龙—惠科段4.7千米,起于界石分输站,止于惠科分布式能源项目,管道规格为φ323.9×7.1;恒安支线1.25千米,起于界石分输站,止于恒安纸业配气站,管道规格为φ219.1×6.3;新建腾龙清管站1座。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4.0 兆帕,界石—腾龙—惠科段设计输量70×l04Nm3/d,恒安支线设计输量16×l04Nm3/d,管材采用L360NPSL2无缝钢管,配套建设阴极保护等安全设施。
4、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南泉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点亮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磊
电话:1599897837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重庆远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御湖远舰9楼工程部
邮箱:33522113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KXpsU5YcqRkwd_oz2MJ9Q 提取码: zfu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首次公示发布日~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初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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