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开拟报批的重庆浩堃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新建电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项目概况
使用璧山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南区定制厂房1F和3F新建1条自动挂镀锌镍生产线(1#线)、预计镀覆工件面积150000㎡/a,1条自动挂镀锌生产线(2#线)、预计镀覆工件面积80000㎡/a,1条自动滚镀锌镍生产线(3#线)、预计镀覆工件面积50000㎡/a,2条磷化生产线(4#线、5#线)、预计锰系磷化面积50000㎡/a、锌系磷化面积50000㎡/a,并配套建设相应管网、危险废物贮存库、化学品储存间、集中给排水设施、变配电房、废物集中储存设施、定制厂房中转水池、定制厂房初期雨水池、定制厂房事故水中转池等辅助、环保工程。与拟建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均依托璧山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的设施。
二、公众内容
《重庆浩堃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新建电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版)全文及公参说明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LyZq-w1xV91FjSxyzJ6Nw 提取码: n35n
三、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总;电话:13708321857;邮箱:25226299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审批决定前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全文
附件3:公众意见表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