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大安1井区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安1井区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在大安1H6平台(原大安107井)上新建采气站场1座;大安1H勘探平台转为页岩气开采平台,在该平台上扩建集输管道配套设施,建产后纳入区块产能。配套建设输气管线2条(大安1H6平台至大安1H平台管线,约4公里;大安1H平台至大安1H13平台管线,约4公里),同沟敷设气田水管线,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自动控制、通信工程等,不包含LNG和CNG。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大街999号
联系电话:023-49886077(李老师)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第19层03、04、05#
联系电话:15215029581(赵工)
E-mail:221197876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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