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垫江县高安镇吴昌隆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垫江县高安镇吴昌隆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垫江县高安镇吴昌隆生猪养殖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东桥村8组
建设内容:扩建标准化生猪养殖场1200m2,修建地下粪沟墙8条,粪污处理池1个,车辆消毒池1个;购置车辆消毒高压清洗机1台,自动饮水设备40套,自动采食槽20个,安装自动温控系统1套,30吨料塔精准上料系统(包含驱动套,全自动供料线等)。扩建后全场年存栏生猪约6000头,年出栏育肥猪约12000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垫江县高安镇吴昌隆生猪养殖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996821648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昌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渝鲁大道鲁能星城七街区2幢17-1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9123181364
邮箱:2433328377@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关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nEZPhFsCtnBvty6_PTuLA,提取码:l93i
纸质版报告书查阅途径: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携带有效身份证至建设单位办公地点查阅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不同意,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垫江县高安镇吴昌隆生猪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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