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社会各界更了解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功华新能源电动车生产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功华新能源电动车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功华电动车(重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水园;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2亿元,购置工业用地约69.955亩,建筑面积约72922.5m2,新建1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1栋倒班楼及配套公用、环保等辅助设施,建设机加工生产线、喷粉线、电泳线、喷漆线和整车组装线,年产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合计20万辆。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功华电动车(重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总
联系电话:150253569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溯源环保科技(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水晶国际大厦8楼805
联系人:简工 17772400404 邮箱:37798439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L6fKB-pVC66pWvpYUChw?pwd=wsbv 提取码: wsbv
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gAAesfRWOGam3naFNLsCw?pwd=xrnr
提取码: xrnr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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