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大安10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滚动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大安10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滚动开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建设内容:新建页岩气开采平台2座,在已建勘探平台(大安101和大安112平台)上新建采气站场,勘探平台转为页岩气开采平台,建产后纳入区块产能。新建集气支线3条,同沟敷设气田水管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公示版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78WwUOJrC3zUb4T08B7EQ?pwd=a8ti
提取码: a8t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限内公众可携带有效身份证至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大安10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滚动开发)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以及对项目实施环境影响关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23-63868686
邮 箱:221197876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1月24日~作出审批决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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