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彭通国生猪养殖
建设单位: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彭通国生猪养殖场
建设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新村八社(墨水山)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占地:在现有场站内进行建设
建设内容:现有项目2018年建成投运并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扩建后项目占地8800平米,年出栏生猪648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彭通国生猪养殖场;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新村八社(墨水山);
联系人:彭通国
电 话:15723133569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重庆奥晖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街道栖霞路18号4幢1单元19-1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023968029
邮箱:113626795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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