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河流域江津区支坪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綦江河流域江津区支坪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开,内容见网址 https://www.yanshougs.com/content/84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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